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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西财经大学2021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

2021-04-15 15:40:29 作者: 3526

      山西财经大学是一所以经济学、管理学、统计学、法学为优势和特色,推进经、管、法、理、工、文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财经大学。学校始建于1951年,坐落于素有“龙城”之称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——山西省省会太原市。学校具备培养学士、硕士、博士和博士后的完整教育体系,现有本科生1.7万余人,硕士研究生近4000人,博士研究生近200人,继续教育学生1万余人,各类留学生数十人。

      学校设有教学单位21个、校级科研机构9个、院级科研机构34个,拥有省级重点学科4个、省级重点建设学科5个、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5个、省级协同创新中心1个,获批山西省“1331工程”项目5个。现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、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4个、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8个、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4个和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16个,共有本科专业54个、国家级特色专业5个、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6个、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5个、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优势专业3个、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特色专业7个、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优势特色专业2个、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品牌专业11个、双学士学位授予权本科专业15个。

      学校现有教职工1700余人,其中专任教师1200余人,教授、副教授520余人,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近600人,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、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、山西省青年三晋学者、山西省学术技术带头人、省级中青年学科学术带头人等近40人。

      学校面向社会诚聘各类高层次人才和学科团队。

一、引进原则

(一)坚持分类引进、突出重点的原则。

(二)坚持德才兼备、择优遴选的原则。

(三)坚持按岗聘任、合约管理的原则。

二、引进方式

(一)全职引进

      引进高层次人才的人事、档案、社保等关系均转入我校。

(二)柔性引进

      在一定范围和条件下,通过讲座教授、顾问指导、短期兼职、项目合作等方式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学科团队,其人事、档案、社保等关系不做改变。

三、引进对象

      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,热爱祖国,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;遵纪守法,诚实守信,品行端正,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;热爱高等教育事业,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;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,勇于创新,身心健康。

(一)第一类别人才

      中国科学院院士;

      中国工程院院士;

      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;

      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做出创造性成就和重大贡献、学术声望高的资深教授。

(二)第二类别人才

      国家“万人计划”杰出人才、领军人才;

      国家重点学科、重点实验室首席专家;

      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;

      教育部“长江学者奖励计划”特聘教授;

      国家级教学名师。

(三)第三类别人才

      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主任或首席专家;

      教育部创新团队负责人;

      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;

      山西省“三晋学者”支持计划入选者及其他省份相应学者计划入选者;

      国家“万人计划”青年拔尖人才;

      教育部“长江学者”计划青年项目入选者;

      新世纪“百千万人才工程”国家级人选;

      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;

      以上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。

(四)第四类别人才

      教育部“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”人选;

      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获得者;

      山西省“青年三晋学者”及其他省份相应青年学者计划入选者;

      以上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。

(五)第五类别人才

      在国内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、拥有较多高水平科研成果的教授,要求获得博士学历学位,近三年至少主持1项A级项目,同时以第一作者发表2篇A3级及以上论文。

      以上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。

(六)第六类别人才

      获得博士学历学位的国内外博士、出站的博士后。

      第一学历为国家统招全日制本科,近三年以第一作者至少发表1篇A4级论文,或者导师第一作者、本人第二作者发表2篇以上A4级论文。

      以上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,科研成果突出的可适当放宽。

      除上述六类人才外,山西省“三晋英才”支持计划入选者、在相关学科领域取得突出成就的“高精尖缺”人才和团队,学校可根据本人或团队的学术水平和成就,在考察的基础上确定相应人才类别。

四、引进待遇

(一)全职引进的各类别人才可享受以下待遇:

(二)柔性引进的高层次领军人才和学科团队,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实行“一事一议、一人一策、一队一策”的待遇政策。

      对于引进的高层次人才,学校实行“六年两个聘期”总考核制度。安家费、科研启动费在其正式上岗后发放1/2(科研启动费划入本人科研经费卡),剩余1/2在第二个聘期考核后按照任务完成情况予以发放。

五、引进程序

(一)报名

      应聘人员向学院或科研机构提交材料:填写《山西财经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应聘申请表》,提交各学历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(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(境)外学历学位认证书)原件及复印件,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任文件、学术荣誉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,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,就业推荐表等学院或科研机构要求的材料。

(二)资格审查

      人事处对学院或科研机构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。

(三)综合面试

      学院或科研机构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综合面试,重点考察其思想道德素质、身体心理素质、教学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。

(四)确定聘用

      人事处牵头,组织相关部门对学院或科研机构提交的考察材料进行审核认定,并结合学校学科建设需要和人才队伍状况,提出是否引进的意见,并报学校审批。

(五)考察、体检、公示

      学校对审批同意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进行考察和体检,考察按照上级部门相关规定执行;体检由学校确定医院,体检标准按照《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标准及办法(修订)》执行。考察、体检合格人员在学校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。

(六)办理聘用手续

      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,由人事处负责办理有关聘用手续。

六、应聘方式

      应聘者与学院或科研机构直接联系,并按照应聘单位要求提交相关材料。

七、联系方式

      各学院和单位具体联系方式如下:

      通讯地址:中国·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坞城路696号

      邮政编码:030006


★来源:山西财经大学(http://www.sxufe.edu.cn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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